前 言
本标准根据GB 19854-2005《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》GB 3836.1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》、GB 3836.2-2010 《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壳 “d” 保护的设备》、JB/T3300-1992《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》、EN1175-1:1998《工业车辆安全》进行编制。
本标准编写格式按照GB/T1.1-200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》的规定编写。
本标准提出: 深圳霸特尔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提出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 深圳霸特尔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 谢甫成 廖博登
1、通用技术条件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3369LEB防爆电动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,该3369LEB防爆电动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防爆性能符合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:设备通用要求》、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:由隔爆外壳 “d”保护的设备 》、GB19854-2005《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》的规定,防爆标志为Ex d s IIB T4 Gb
2、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在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、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