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增强落实工作区域内防爆叉车工作安全管理,确保人身、工作、设施安全,特制订本规范。本规范适用我司工作区域内防爆叉车工作(防爆叉车除须按本规范工作外,还应按普通的叉车各项操作规范工作)。
3.1 岗位职责
1 库房主管负责指定叉车负责人,选定叉车停放位置。
2 其他人不可擅自启用防爆叉车,使用前,务必经库房主管允许才可以使用。
3防爆叉车须有专职叉车司机驾驶,其余人未经审批同意不可驾驶。
3.2. 工作规程
3.2.1基本要求
(1)驾驶员须持叉车证方可上岗。
(2)驾驶员须认真学习防爆叉车的规定,同时还应自觉遵守普通的叉车各种操作规范。
(3)依据本公司的产品的操作特点,应在规范操作甲类货物时,才可以使用防爆叉车。
3.2.2 工作前安检 工作前驾驶员须对防爆叉车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,特别是留意下述几项: